船舶封闭处所演习记录缺失,问题很严重。
船舶封闭处所演习记录缺失,很问题很严重。
近年来,船员、维修施工人员、码头作业人员等违规进入船舶危险密闭空间引起的窒息、中毒、坠落等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威胁人命安全。
为扎实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规范进入船舶危险密闭空间行为,提升船舶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自2025年1月15日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违规进入船舶危险密闭空间行为专项治理行动。
案例概述
2025年1月21日,**海事局2名PSCO和1名实习PSCO对“**”轮开展违规进入船舶危险密闭空间行为专项检查。根据《违规进入船舶危险密闭空间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检查方案》要求,PSCO对船舶封闭处所清单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程序、风险评估和作业许可记录以及封闭处所培训和演习记录逐一细致核查。
当执法人员要求船方提供2024年度进入封闭处所演习记录时,船方声称该船所有演习记录均记录在《DANANS DATABASE》数据库中,并将相关记录情况调阅出来供执法人员核查。核查中发现,该系统内关于封闭处所演习记录仅仅是记录演习开展的时间及参加演习人员名单,并无风险评估、作业许可记录、演习记录等具体情况。为进一步了解该船演习开展的真实情况,执法人员要求船方进一步提供相应能够反映演习真实情况的其他材料并根据船上提供的封闭处所清单选定CO2间,模拟船员在CO2间昏迷开展人员救助演习。
船长宣布演习开始后,整体节奏拖沓,各环节之间衔接不顺畅,具体问题如下:
前期准备严重不足:进入封闭处所前,没有按照SOLAS规定制定详细周全的救援计划。行动步骤、人员分工、时间节点等关键要素缺失,导致救援行动无章可循。同时,对封闭处所内部的气体环境、结构稳定性、潜在危险因素等未进行任何初步评估,这就如同在黑暗中摸索前行,极大地增加了救援风险。
现场组织混乱:现场指挥协调近乎失灵,没有形成有效的指挥体系,导致各岗位船员职责不清。有人在现场茫然无措,不知该做什么;有人则重复劳动,资源严重浪费。各小组之间缺乏沟通协作,整个场面混乱不堪,一度停滞,严重影响了演习的正常推进。
人员调配错误:当需要进入封闭处所进行救援行动时,执行救援任务的船员竟然不是应变部署表上指定承担相应职责的人员。这意味着这些救援人员可能对救援流程和技能不够熟悉,一旦在封闭处所内遇到突发状况,极有可能无法及时、有效地开展救援工作,进而导致严重后果。
此外船方无法提供系统中2024年1月19日、2月18日、4月18日、6月14日、9月7日等进入封闭处所演习记录的CHECK LIST,且责任船员大副无法提供合理的解释。因此,船舶安全检查员对该轮相关缺陷给出滞留处理意见,并结合其他滞留缺陷,依法对该船实施了滞留。
法规依据
1.SOLAS2013AmendCIII/R19:
3.3 具有围蔽处所进入或救助职责船员应参加船上每2个月内至少举行一次的围蔽处所进入和救助演习。
2.《经修订的进入船上封闭处所建议案》IMO A.1050(27)号决议:
3.6.2 每次围蔽处所进入和救助演习均应包括:
.1 检查并使用进入所需的个人保护设备
.2 检查并使用通信设备和程序
.3 检查并使用测量围蔽处所内空气的仪器
.4 检查并使用救助设备和程序
.5 急救和复苏技术的指导
4.2 为确保安全,适任人员应经常对将要进入的空间中的任何潜在危险做出初步评估,应考虑到之前运载的货物、处所的通风、处所的涂层和其他相关的因素。适任人员的初步评估中需判定出现缺氧、富氧、易燃或有毒空气环境出现的可能性。
5.2 进入封闭处所前应作计划,建议采用进入许可制度,其中可包括使用检查表。进入封闭处所的许可证需要由船长或指定责任人员签发,而且拟进入封闭处所的人员应该在进入前获得。
缺陷纠正
船舶被滞留后,船方及时对缺陷进行整改,对船员开展安全培训,并于1月23日在船检机构的监督下组织开展封闭处所演习,船检机构对所有缺陷纠正情况进行附加检验,出具检验报告。1月24日,该船申请复查,安检员在复查过程中核查了检验报告和缺陷的纠正情况,并要求船方再次组织封闭处所演习。经验证,该船所有缺陷整改合格且演习令人满意,该船解除滞留。
思考与建议
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来,宝山海事局结合日常船舶安全检查积极落实违规进入船舶危险密闭空间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期间发现船舶或多或少存在不能提供船上封闭处所清单、船上封闭处所演习记录内容不规范、船上具有封闭处所进入或应急救助职责的船员超2个月未参加封闭处所进入和救助演习等问题。
封闭处所进入和救助演习是保障船员生命安全的关键防线。依据SOLAS公约、《经修订的进入船上封闭处所建议案》IMO A.1050(27)号决议、《防止船舶封闭处所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16993-2021等相关公约、决议和标准,船舶必须定期开展封闭处所进入和救助演习,并且完整、准确地记录每次演习情况。这是硬性要求,绝不能打折扣。
本案例给航运公司、船方和全体船员都敲响了警钟,各相关航运公司、船方应进一步提高重视,强化内部管理,明晰封闭处所进入演习和救助演习等区别,严格监督船舶按规开展和记录演习情况;船员们也要清楚认识到演习和记录的重要性,认真对待每一次演习。